关于枞阳县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教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 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铜教基教〔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
要求升入我县初中的本县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初中录取。学校为每个毕业生填写《枞阳县二〇二四年初中招生报名(录取)资格审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认真核对电子学籍系统信息,所有电子、纸质相关信息要保持一致。
本县户籍非我县小学毕业生,可提供原就读小学毕业证明、户口簿、学籍表等相关材料在录取期限内到户口所在地中心学校报名,经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资格审查表。回城区就读初中的,需提供城区户口(2023年12月31日前迁入城区)、城区住房等材料,到枞阳中心学校登记,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核后,参与本县一次性录取。
非我县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户口本、学籍表等材料,到居住证地址所在中心学校报名登记,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核后,参与本县一次性录取。
二、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初中招生遵守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中心学校联合本乡镇各初中合理确定学区范围。原则上各公办初中不得跨乡镇学区招生。青山初中为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可在县域内招收有入学意愿的学生。下列特殊情况由所在中心学校审核,报县教体局基教股批准后可就近入学:学生有对方学区户籍;有对方学区内住房;上学距离相比本乡镇就读更近。入读城区初中由枞阳中心学校负责把关,基教股审核。各校要于7月3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严格按照计划招生,执行自愿、免试招生的原则,民办学校不得进行入学选拔考试。
(一)招生条件
枞阳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县范围。
2.房产。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县范围。
3.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县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县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缺额招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县范围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录取
1.提前录取。
(1)直升生。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依据现有政策,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双招双引”人员子女等。
2.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
(2)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一律通过县教体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摇号现场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录取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与报批
各中心学校组织各小学按学区填报录取,并告知家长入读的初中学校,家长签字确认。毕业小学完备所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相关内容,并妥善贴好照片,集中报送所在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对资格审查表进行清点、审核、签章和分类(校),同时分录取学校制作好电子文档(要求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交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核,并进行资格审查表的盖印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初中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县教体局基教股领取资格审查表和本校新生电子数据,由录取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组织新生入学(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3)。
资格审查表由各学校自行以A4纸张打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印。新生入学后,各初中要及时在学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打印学生学籍表,按下发的新生花名册顺序整理后,在规定日程内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体局窗口进行审核盖章(开学后另行通知),此学籍表作为学生学籍档案。
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进一步明确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补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建立学籍。
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校要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等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及时开展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中心学校、有关中学要准确掌握我县小学毕业生(以学籍系统名单为准)未升入本县初中学生去向,防止出现小升初流失。做好登记,填写《枞阳县小学毕业生未升入我县初中学生摸底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同资格审查表一同上报县教体局基教股。
附件:
1.枞阳县二○二四年初中招生报名(录取)资格审查表
2.初中招生录取文件制作要求及录取流程
3.二○二四年小学资格审查表上交和初中招生审批日程安排表
4.枞阳县小学毕业生未升入我县初中学生摸底登记表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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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二○二四年初中招生报名(录取)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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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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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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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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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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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毕业于何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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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何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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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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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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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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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本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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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到何年何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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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地何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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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父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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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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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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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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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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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小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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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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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中心学校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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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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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
局基教
股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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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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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归入学籍档案。 2.本表须填写准确、规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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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初中招生录取文件制作要求及录取流程
一、初中招生录取文件制作要求
初中招生录取文件由中心学校制作。各中心学校自行从学籍系统“数据应用”-“数据导出”中导出毕业生电子表,将此表中“全国学籍号”“姓名”“学校”三列复制到一个新建电子表,并增加一列,此列名为“招生学校”,用来注明每位毕业生的录取学校名,为方便汇总,录取学校名称统一为学校简称(如XX初中或XX中学)。电子表学生顺序应和纸质资格审查表保持一致,方便验收。保存并命名为“XX中心学校招生录取”,上报到县教体局基教股。
二、初中录取流程
1.基教股根据各中心学校上报的录取表中的全国学籍号,调取各招生学校的学生信息数据。
2.基教股打印初一新生花名册,初中学校盖章签字领回。
3.在初一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报到学生名册将数据导入到学籍系统并核对学生信息,添加照片后报县教体局审批后打印学生学籍表(A4纸张双面打印),在规定日程内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体局窗口进行审查盖章(日程开学后另行通知)。如有姓名用字错误,须带户口簿进行核实。
附件3:
二○二四年小学资格审查表上交和初中招生
审批日程安排表
小学资格表上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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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 录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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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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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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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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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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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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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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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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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山、汤沟、横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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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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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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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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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坛、浮山、金社、白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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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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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津、会宫、钱铺、钱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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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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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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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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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埠桥、项铺、麒麟、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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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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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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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枞阳县小学毕业生未升入我县初中学生摸底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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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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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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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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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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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就读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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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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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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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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