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74305240XG/202407-00012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办重要文件 |
发布机构: |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枞政办秘〔2024〕36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19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5756227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枞阳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枞政办秘〔2024〕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枞阳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更好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通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生物育种产业化和农药速测技术推广等方面科技支撑有力有效。今年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5个,推介发布农业主推技术9项,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针对生产中的难题形成综合技术方案,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36场(次)以上的技术示范展示活动;全县90%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共111人开展包村联户服务,联系指导科技示范户555户(包括“头雁”学员、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下同)和有技术需求的帮扶户111户;全县1/3以上农技人员接受不少于5天的脱产更新知识培训;省内集中培训及跨省培育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由省统一安排;85%以上科技示范户、95%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展示服务效果。
三、重点任务
(一)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扎实做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24号)贯彻落实工作,开展科技支撑大豆、玉米、小麦、油菜、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针对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制约因素,围绕水稻、油菜、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制定《枞阳县2024年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针对每个技术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综合技术方案的示范展示,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着力支撑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推进优良品种、配套技术、管理措施集成应用,推广高产高效轻简化的生产技术模式。
(二)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加强2024年枞阳县发布推介的9项主推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继续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科技示范户不少于5户(每年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10次),其中至少联系服务家庭农场或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2-3个,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开展豇豆农药残留治理速测技术推广试点。
(三)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能力。建设5个相对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将符合条件的农民田间学校逐步纳入展示场所建设范围。加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应用场景)基地专项任务建设,重点打造1个以粮油单产提升为主的示范展示场所。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健全管理评价制度,统一竖立规范标识,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强化本区域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全覆盖试验示范,更好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引领带动作用。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民,打造一批农民技术员,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应用。
(四)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扎实做好枞阳县2024年4名定向培养生的招录、协议签订等工作。通过直接招录、“三支一扶”等方式,补充编制空缺人员,保持农技人员数量不减少。
(五)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技人员培育工作机制要求,遴选一批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统一参加省级农技脱产培训。根据枞阳县产业发展实际,结合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探索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工作,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的学历结构,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等途径,以及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
(六)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针对合理密植、水肥一体化、作物多熟制、农机农艺融合以及高产抗逆品种推广等单产提升技术需求,做好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协作,探索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机制。
(七)鼓励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服务体系。推动县级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针对重点乡镇,分产业创设区域性服务机制,将县乡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连点成线。建立1个大宗作物技术服务推广体系。鼓励科研院校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专家大院等方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
(八)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运用力度,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业科技特派员等有生产实践经验的科研人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不断加强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扩大用户数量,进一步提高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四、时间安排
(一)常规性农技指导。2024年1月—12月,农技人员开展包村联户农技服务指导工作。
(二)具体方案制定。2024年3月—6月,制定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技术专家组,筛选、推广主导品种(附件1)和主推技术(另文发布)。
(三)物化补贴发放。2024年6月—12月,培育科技示范户,发放科技示范户物化补贴。
(四)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立。2024年5月—11月,遴选、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5个。
(五)农技人员培训。2024年5月—12月,根据农技推广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六)项目验收及审计。2024年12月—2025年2月,整理项目材料,装订成册,开展项目县级验收、绩效评价和资金使用审计。各技术指导单位绩效评价和总结材料于2024年11月3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五、经费安排
枞阳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资金108万元。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方案要求,经费测算安排如下: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指导员下乡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包村联户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补助,支出不超过27万元(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按指导员人数定额补助到各技术指导单位,指导员具体补助由技术指导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2.聘请专家费。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绩效奖励。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2024年农技推广工作年终绩效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的给予绩效奖励,支出不超过5.4万元(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4.管理费用。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支出不超过5.4万元(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5.农技推广服务费用。用于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等费用。
(二)农业科技示范。
1.示范试验基地补助。建立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5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省级农民田间学校各补助5万元,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各补助4万元,合计22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2.示范户物化补贴。主要用于统一采购化肥、农药、消毒器具等物资的费用,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指导单位依法依规进行采购,并按照有关规定据实报销。
(三)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学历提升教育、采用现代化推广方式、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由项目实施单位据实集中报账。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领导小组领导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等。同时为加强项目技术指导,优化枞阳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专家组,负责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培训基层农技人员、指导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以及项目具体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县种子管理站为项目技术指导单位,制定并发布技术指导单位职责(附件2)及技术指导员工作职责(附件3)。进一步调整充实项目专家组,实行专家组负责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其人员组成(附件4)及工作职责(附件5)附后。
(三)严肃工作制度。一是工作责任制度。指导员与技术指导单位及示范户分别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制度。制定实施分户技术指导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三是基地和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制度。每个科技示范户带动辐射20户以上农户,试验示范基地应发挥农技示范推广作用。四是档案管理制度。各技术指导单位要及时将项目资料整理归档,装订成册。五是考核验收制度。技术指导单位依据考评指标体系对农技指导员开展包村联户服务效果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表见附件6。县农业农村局依据项目考评指标体系对技术指导单位及试验示范基地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表见附件7和附件8,分值低于90分的单位为不合格,并要求限期整改,重新验收,再次不合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规范过程管理。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规范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农技推广制度、编制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网络图并上墙公布,实行农技人员工作任务公开制。各技术指导单位要在醒目地方统一制挂中国农技推广标识;要为新增的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分别制作胸牌、门牌,印制和规范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等。
(五)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六)加强交流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掘宣传一批在稳产保供、应急救灾中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技术指导单位每季度要上报信息3篇(条)以上,在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1篇(条)以上,技术指导员要相应报送工作动态、典型事例、感想体会等,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优质主推品种表
2.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技术指导单位工作职责
3.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技术指导员工作职责
4.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专家组人员名单
5.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技术专家组工作职责
6.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农技指导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7.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技术指导单位验收评分表
8.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验收评分表
附件1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优质主推品种表
序号 |
类别 |
分项 |
具体品名 |
备注 |
1 |
水稻 |
早稻 |
丰两优香1号、中早39、皖稻85等 |
|
单季稻 |
皖垦糯2号、镇糯19、Y两优2号等 |
|
||
双晚稻 |
镇稻18、晚稻199号等 |
|
||
2 |
油菜 |
油菜 |
秦优28号、沣油737等 |
|
3 |
蔬菜 |
萝卜 |
枞阳萝卜 |
|
小白菜 |
青梗菜、快菜001、快菜28等 |
|
||
豇豆 |
之豇28 |
|
||
辣椒 |
苏泡5号、螺丝椒等 |
|
||
4 |
畜禽 |
生猪 |
枞阳黑猪、杜洛克、大约克、太湖黑猪等 |
|
家禽 |
枞阳媒鸭、土种蛋鸡、京红蛋鸡、绍鸭等 |
|
||
牛 |
夏洛来、西门塔尔、大别山黄牛、鲁西黄牛等 |
|
||
羊 |
波尔山羊、安徽白山羊、湖羊等 |
|
||
5 |
水产 |
鱼 |
中科3号(5号)鲫鱼、鳜鱼、大宗鱼类、大口黑鲈皖鲈1号、黄颡鱼等 |
|
特种 |
克氏原螯虾、河蟹、鳖等 |
|
附件2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技术指导单位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技术指导单位扎实做好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工作,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实施工作要求,特订立以下技术指导单位的工作职责。
1、按县委编委文件要求,抓好本单位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后续相关工作。
2、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制定本单位项目工作方案、技术指导方案、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方案。
3、负责督促技术指导员深入示范户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工作,并与技术指导员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书,明确职责。
4、负责本单位的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的定期信息录入及更新工作。
5、组织技术指导员参加能力提升培训。
6、负责拟定科技示范户物化技术补助的货物采购目录及派发工作。
7、负责主导产业和主推技术明白纸的印制、发放等相关工作。
8、负责制作各乡镇主导产业及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服务图,并上传到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信息管理系统。
9、负责指导试验示范基地规范建设工作。
10、负责项目信息、报表报送工作,并按时报告项目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附件3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技术指导员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技术指导员扎实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工作,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实施工作要求,特订立以下技术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1、在技术指导单位和项目专家组的指导下,围绕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根据全县相关主导产业技术方案,结合科技示范户实际情况,制定分户技术指导方案,开展进村入户指导工作,在农业生产重要环节到户开展技术培训指导。
2、负责签订与科技示范户的技术服务协议,协议要明确服务时间,保持项目实施时间连续性。
3、指导服务5个科技示范和1个有技术需求的帮扶户,在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主动开展入户指导,及时解决生产及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技术指导员入户时,应按要求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指导服务时要和蔼、耐心。每户每年不少于10次,全年服务时间超过120个工作日,并按要求建立工作日志。
4、负责按时发放技术资料、农事信息和明白纸等相关资料,按统一标准发放科技示范户的物化补贴,并做好签收登记。
5、负责将指导服务情况及影像资料,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进行线上动态展示,采用现代化方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6、负责核实示范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资料,保证科技示范户的示范效果评价,对不能履行示范及辐射带动职责的科技示范户,及时做出调整,并上报指导单位。
7、按照要求参加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8、负责所联系科技示范户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科技示范满意率达到90%以上;积极提供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等相关宣传交流稿件;按时向技术指导单位书面报告开展技术服务情况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4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专家组人员名单
为做好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工作,充分发挥项目专家组技术指导作用,根据项目实施工作要求,现将项目专家组成员调整如下:
苏少红(研究员、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吴立芬(研究员、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邢超美(水产专家、县渔业发展服务中心)
程集斌(研究员、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吴翠筠(研究员、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钱自力(研究员、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汪艳霞(研究员、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与市场信息股)
张林明(高级农艺师、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吴福晗(高级农艺师、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高 健(高级农艺师、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章为敏(高级畜牧师、县种子管理站)
邱夏兰(高级畜牧师、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聘请苏少红同志担任首席专家,钱自力、吴立芬、邢超美、吴翠筠、程集斌、汪艳霞等同志担任资深专家。
附件5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技术专家组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专家组技术指导作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实施工作要求,特订立以下技术专家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实施方案。
2、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3、协助遴选科技示范户、评聘技术指导员和认定试验示范基地。
4、评审技术指导单位的技术指导方案。
5、指导、检查、督促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工作。
6、负责编写农业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明白纸。
7、参与试验示范基地评审、检查验收工作。
附件6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农技指导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指导员姓名: 年度: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与分值(满分100分) |
评分依据 |
评分 |
指导服务(满分52分) |
||||
1 |
技术指导员分别对示范户制定技术指导方案 |
满分10分:制定且切合实际10分;制定但不切合实际6分;未制定0分。 |
由各单位据实评定 |
|
2 |
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次数 |
满分20分:结合农技推广APP服务情况进行评价,10次以上20分,每少1次扣4分。 |
由各单位据实评定 |
|
3 |
发放技术资料及明白纸 |
满分4分:按时生产需求发放4分; 发放到位但不及时2分;未发放得0 分。 |
由各单位据实评定 |
|
4 |
物化补贴到位情况 |
满分3分:按时发放到位3分;发放到位但未按时2分。 |
由各单位据实评定 |
|
5 |
示范户当年主推良种示范率和主推技术应用率 |
满分10分:达到95%以上10分;达70-95%5分;达70%以下0分。 |
由各单位据实评定 |
|
6 |
《技术指导员手册》填写情况 |
满分5分:填写完整、规范得5分;填写完整、但不规范3分;不完整、不规范1分;未填写0分。 |
由各单位据实评定 |
|
参加培训及信息化工作(满分18分) |
||||
7 |
技术指导员参加培训情况 |
满分3分: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态度认真3分;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态度不认真1分;不能按时参加培训0分。 |
由各单位据实评定 |
|
8 |
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情况 |
满分15:按要求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并发布有效日志和农技48条以上得10分;24-48条得5分;24条以下得0分;所有示范户注册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的得5分,少一户扣1分。 |
由各单位据实评定 |
|
科技示范户评价(满分10分) |
||||
9 |
服务满意度 |
满分10分:满意10分;基本满意5 分;不满意0分。 |
由各单位据实评定 |
|
综合评价(满分20分) |
||||
10 |
综合评价 |
满分20分:优秀20分;良好10分; 一般5分;不合格0分。 |
由各单位据实评定 |
|
综合得分 |
|
|||
考核意见: 考核组成员: 考核单位盖章: |
注:1、按抽查示范户数计算平均得分;2、电话抽查空、错号户不得分;3、考评综合得分设置优秀[90分(含)以上]、良好[75(含)--90分]、一般[75分以下]三个档次。
附件7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技术指导单位验收评分表(一)
被验收单位(盖章):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评价 指标 |
评价内容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分 |
一、 组织 管理 情况 (50分) |
1、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
6 |
是否成立工作小组(2分)、技术专家组(2分)、选聘技术指导员(2分) 。 |
|
2、制定工作计划情况 |
4 |
有无技术指导方案(2分)、技术推广计划方案(2分)。 |
|
|
3、制定工作制度 |
8 |
是否制定指导单位工作制度和工作制度等。 |
|
|
4、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
6 |
是否签订技术指导单位与技术指导员(2分)、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技术服务合同(4分)。 |
|
|
5、制挂服务网络图 |
10 |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制定服务网络图,每缺一个扣0.5分。 |
|
|
6、档案管理情况 |
4 |
是否设有档案专柜(2分),是否落实专人负责(2分)。 |
|
|
7、总结、宣传、报表情况 |
10 |
项目工作总结(截止12月底)(6分),媒体宣传材料(4分)(三篇以上得满分,1-2篇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
8、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
2 |
是否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的专账或备查账(2分)。 |
|
|
二、 科技 示范户培育 情况 (20分,电话抽查10%示范户、贫困户) |
1、指导员指导服务情况 |
2 |
是否知道技术指导员姓名。90%以上知道的得满分,80%-89%的得3分,70%-79%的各2分,70%以下的得1 分。 |
|
2、包村联户情况 |
5 |
90%达10次以上的得4分,80%-89%达10次以上的得3分,70%-79%达10次以上的得2分,70%以下不得分。 |
|
|
3、科技示范户满意度 |
5 |
满意率达90%以上的得满分,80%-89%的得4分,70%-79%的得3分,70%以下的不得分。 |
|
|
4、是否接受物化补贴 |
8 |
按标准发放到户的得3分,未按标准发放的得2分,没有发放的不得分。 |
|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技术指导单位验收评分表(二)
评价 指标 |
评价内容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分 |
技术 指导员工作情况 (20分,抽查20%农技人员) |
1、示范户基本情况 |
4 |
是否知道自己指导示范基本情况(姓名、家庭地址等)答对10户以上的得满分,回答不上来的不得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
|
2、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知晓度 |
4 |
回答完整的得4分,部分知道的得3分,不知道的不得分。 |
|
|
3、《指导员手册》填写情况 |
10 |
填写完整、详实(10分)(示范户基本信息、指导记录、工作日志、技术指导小结、年度工作总结等内容齐全)。按本单位全体指导员平均计算得分。 |
|
|
4、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户率 |
2 |
到户率达90%以上得2分,60%-89%的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
|
|
四、工作 落实 情况 (10分) |
1、报送项目相关材料 |
5 |
按要求及时报送资料的得满分,迟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
2、日常安排工作落实情况 |
5 |
综合各单位日常工作落实情况,酌情打分。 |
|
|
总计 |
|
100 |
|
|
验收意见:
验收组组长: 验收单位盖章:
|
成员:
|
附件8
枞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验收评分表
基地名称: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评价内容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分 |
|
1.基地标牌 |
15 |
标牌要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无基地标牌的不得分,标牌内容不规范的扣5分,树立位置不醒目的扣5分。 |
|
|
2、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示范引进情况 |
20 |
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对接的得5分;引进4个以上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得15分,3个的得10分,2个的得5分,1个不得分。 |
|
|
3、组织培训观摩情况 |
25 |
年组织6次以上的培训与观摩活动且人数达300人次以上的得满分,300-250人次得20分,250人以下得15分,少于100人不得分。培训台账每少一次扣7分,技术资料、台账等不报指导单位存档的扣4分。 |
|
|
4、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
20 |
基地建立生产投入、生产活动过程、产量实收、产品销售等记录,记录不完整每项扣3分。组织项目专家进行测产或效益评价(10分)。 |
|
|
5、基地档案建设情况 |
10 |
培训展示有记录、观摩活动有台帐等。有专人负责管理,无专人管理的扣5分,归档资料不全酌情扣分。 |
|
|
6、资金使用情况 |
10 |
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等物资及组织展示观摩活动补贴。建有补助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合理、票据规范。 |
|
|
分值合计 |
100 |
|
|
|
验收意见: 验收组组长: 验收单位盖章: |
成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