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文件精神,我们研究起草了《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
二、征集方式:
(一)邮件反馈,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542112505@qq.com,并注明“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电话反馈,联系人:周兵 联系电话:0562-3229266。
附件:1.《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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