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年度我部门预算项目11个,预算总金额288.47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老放映员补贴22.872万元
2、枞阳杂志13.85万元
3、基层文化管理员补贴51.36万元
4、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建设运行维护78.8968万元(年初预算为80.7万元,后县财政调减为78.8968万元)
5、渡江纪念馆免费开放运转经费6万元
6、文物工作经费7万元
7、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经费7万元
8、购置图书专项经费9万元
9、总分馆制运行经费7.5万元
10、公共图书馆服务一体化及少儿图书馆运行经费40万元
11、文化馆新馆运行经费45万元
我部门对2023年度所有项目根据预算设置的目标,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组织有关科室人员,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自评。
自评覆盖率100%。
二、自评结果概述
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部门对预算绩效指标权重按照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进行设置。从自评情况可以看出,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的目标。
总体评价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设置预算绩效三级指标及权重指标及权重分值,使绩效自评更本质的反映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积极推动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使有限的预算资金产生更大的效益。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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