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扬尘治理,出台《枞阳县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先后开展了混凝土搅拌站、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天筑新型材料公司存在扬尘整改不到位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二是持续开展“三整治一保障”工作,对经开区异味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对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油烟净化装置正常维护。截至4月24日,县城区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8微克/立方米、5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3%、8.5%;优良天数95天,优良率82.6%,去年同期93天,优良率81.6%,重污染天数0天,去年同期1天。
2.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6+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开展试运营;二期工程正在进行主、支管网铺设及厂站设备维修等工作,累计已铺设主管网75679.2米,支管网35799米。二是推进汤沟河水环境治理,镇区段岸坡整治及截污工程正在按方案施工。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枞阳县白荡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全部开工建设,配合县水利局对项目度汛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四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4年度1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2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部开工建设;4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3个正在治理,1个正在筹集治理资金。完成国家监管黑臭水体伍羊组池塘核查。五是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检查。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尾矿库污染防治。会同县应急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尾矿库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汛期环境应急准备工作。铜陵市枞阳县钱铺镇蓝星和鹿狮废弃矿区环境风险管控项目已开工,正在开展勘察设计工作。二是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完成全县危险废物2023年度申报登记、2024年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完成28家医疗机构、2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6家机动车维修保养单位及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废年度申报工作;制定《2024年度枞阳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实行企业自查、县级和市级现场检查评估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市级移交的两批共 37个卫星遥感解译固废非法倾倒堆存问题线索进行现场核查处理,其中非固废问题29个(主要是建设施工项目物料堆场)、立行立改问题6个、限期整改2个。
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全力做好省生态环保督察服务保障工作。出台《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铜期间枞阳县保障工作方案》文件,成立枞阳县协调联络组,设立7个专项工作组并实行集中办公,配合做好下沉督察组在枞期间的现场检查、调阅资料、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二是切实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转办信访件15件,均及时转交、按时上报办理情况报告。针对信访件问题,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次现场督导整改工作。三是持续推进中央及省、市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泰航船舶、宏太公司等2个省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出台工作方案,4月10日县委书记杨秀颀主持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听取各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县直各单位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并及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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