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2024年度县级农民田间学校遴选指南
农民田间学校是农广校教育培训业务的有效延伸,是农广校体系在产业链上的办学点、农民教育的主课堂、农民发展的加油站,为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提供有力的基础平台支撑。 根据安徽省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安徽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省级农民田间学校认定名单的通知(皖农科教〔2023〕8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农民田间学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农科教〔2023〕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民田间学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农民教育培训质效,加快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拟遴选一批县级农民田间学校,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一、工作目标
2024年计划在全县遴选公布10个县级农民田间学校,总结推广一批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模式,宣传推介创新服务农民教育培训的典型经验,把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成为支撑农民教育培训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
二、申报范围
申报县级农民田间学校要满足“五有”基本条件(即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有较多的学员对象、有固定的培训场所、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必要的教学设备),有意愿培养乡村振兴人才,热衷承担和服务农民教育培训事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均可申报。
已认定公布的农民田间学校不再重复申报,原则上每个乡镇县级农民田间学校不超过1所。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此次遴选推荐的县级农民田间学校,优先遴选推荐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每个乡镇推荐一般不超过2所,填写《枞阳县县级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表》(附后)。申报材料由各乡镇农办或农业服务站依据申报要求对申请主体进行审核推荐。
(二)动态管理。县级农民田间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每二年认定一次,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称号。
(三)报送材料。有意向申报县级农民田间学校的农业主体,请于8月10日前将盖章后的附件1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至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逾期不再受理。
(四)主体确定。8月中旬,县农广校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主体申请材料进行评分,确定初选主体。
(五)结果发布。县农广校将通过网站等渠道公示县级农民田间学校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授予申请主体县级农民田间学校称号。
四、有关要求
拟申报县级农民田间学校的农业主体,要严格按照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认定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金;联系电话:0562-5756220。
附件1
枞阳县县级农民田间学校推荐表
单 位 名 称
通 讯 地 址
从业产业
经营规模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推荐理由(介绍被推荐单位从业领域及经营规模;农民教育培训场地及设施、师资队伍等条件建设;农民教育培训业绩;农民教育培训意愿等)
乡镇农办或农业服务站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示情况
年 月 日
县农广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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