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县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考评制度。 第二条 考评目的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促进县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推动文旅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三条 考评原则 1. 客观公正原则:依据明确的考评标准和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 2. 注重实效原则:重点考评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包括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以及公众的满意度。 3. 分类考评原则: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特点和职责,制定相应的考评指标和权重。 4. 激励约束原则:将考评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四条 考评内容 1. 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是否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保障工作经费。 2. 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是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如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 3.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局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情况,包括信息更新的及时性、页面设计的合理性、互动交流的有效性等。 4. 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重点考评文化旅游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执法监督、财政预算决算、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情况。 5. 依申请公开办理 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是否规范、及时,是否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6. 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是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处理是否及时有效。 7. 公众满意度 通过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等方式,了解公众对县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第五条 考评方式 1. 日常考评 定期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记录工作情况。 2. 专项考评 针对特定的政务公开任务或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考评。 3. 社会评议 通过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县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评价。 4. 综合评定 结合日常考评、专项考评和社会评议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评等次。 第六条 考评结果运用 1. 通报表彰 对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2. 督促整改 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3. 绩效挂钩 将考评结果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附则 1. 本考评制度由县文旅局负责解释。 2. 本考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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