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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563429759U/202403-00162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名称: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32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07 08:11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1.培训项目: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

2.受理对象范围:

 (1)企业类培训对象:枞阳县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包括区外注册公司在我区成立的子公司,不包括分公司、办事处、服务点等非独立法人。

 (2)就业技能培训对象: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对初次参加技能鉴定的费用予以免除。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在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贫困劳动者参训年龄为16周岁到65周岁,其他人员参训年龄为16-60 周岁(不含已开始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人员)。

3.培训内容:理论+实操

4.培训课时

(1)企业类培训不少于60个课时,每课时45分钟。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消防、安全、保密等)的培训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30%。

(2)就业技能培训根据《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文件规定课时,其中: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消防、安全、保密等)的培训课时原则占总课时的 40%,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原则占总课时的 60%。

 5.补贴标准

 (1)企业新录用培训按照不高于人均800元标准拨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照每人2000元、3500元、5000元标准拨付。

      (2)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执行。

6.培训机构:

   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枞阳县天弘职业培训学校、枞阳县皖江职业培训学校、枞阳县冠群芳职业培训学校

7.申请单位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类培训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审核表

  (2)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学员花名册

  (3)培训师资介绍材料和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相关材料

就业技能培训提交下列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受理部门:枞阳县人社局就业和失业保险股

9.咨询电话:0562-3217940

10.报名地点:枞阳镇连城东路16号枞阳县人社局八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