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落实
1.重点项目推进。一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协调解决项目一期场地平整缺额土石方问题,目前己完成场地平整工作。积极与县发展改革委对接项目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批复,完善报批材料,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项目建设用地。二是城管智能化系统项目:8月6日,城市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采购需求网上公示,与设计单位和代理机构会商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充分吸纳合理化建议。三是新一轮城区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目前已通过财政评审,正在挂网公示。
2.推进巡视问题整改。一是“农村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问题。制定印发《枞阳县农村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使用者付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各乡镇尽快落实。二是“违规现象视而不见,城区周边私自买卖、占用集体土地”问题。抽调专人组建专班,积极办理县清房办移交的32户公职人员违规建房问题。
3.中元节双禁工作。组织安排职工53名、宣传车辆8台以居民住宅、城中村、主次干道及两侧、公园广场及环形步道等区域为重点,分片分组在禁放禁烧重点时间段内不间断在城区进行巡查值守,宣传禁放禁烧要求。及时发现制止焚烧冥币、纸钱等行为10起。
4.领导交办事项。一是融湖雅苑管理用房拆除。督促融湖雅苑对项目部管理用房进行拆除,从8月10日开始,于本月19日全部拆除完毕并清理现场所有杂物,共计1149.84平方米。二是望龙湖事项,协助相关部门对围湖堤坝进行铲除。三是海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事项。安排执法人员配合枞阳镇进行调查。四是和煦丽苑违建事项。我局会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202室业主何某财亲属及邀请的工人,现场勘查后认为进户水管与楼顶水稳层都有可能存在问题,先查找根源,待解决门面房屋面层渗水问题后,再对需要拆除违章建筑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信访人表示认可。
(二)日常工作管理
1.市容市貌管理。一是强化市容整治。督促沿街商户清理装潢垃圾6处、背街小巷乱堆杂物3处、乱拉乱晒69处,整治出店经营97处,劝导流动摊点规范经营71处。二是开展违规种菜整治。安排执法人员排查并铲除枞阳二中本部违规种菜1处,约30平方米。三是加强建筑垃圾整治和工地管理。开展针对性巡查200余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20余辆。四是规范非机动车停放。劝导机动车有序停放302次,规范非机动车顺向摆放321辆。五是理长安村拆迁工地建筑垃圾问题。8月22日局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大队长前往现场进行查看,督促尽快清理完毕。
2.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户外广告管理。开展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34处,拆除陈旧广告设施1处,清除(更新)破损广告11处、破损条幅13条。二是违法建设防控。落实巡查管控职责,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本月处理群众投诉32起,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
3.环卫监督管理。一是对照考核办法,强化对同盈公司、京环公司等城乡环卫企业的督查指导,督促其巩固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绩效。二是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开挖存量生活垃圾6933.28吨运往海创焚烧厂处置。三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整治提升行动工作。环卫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农村环卫运营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并成立排查专班对全县16乡镇203个村(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更换破损垃圾桶31个。三是不定时对城区57座公厕开展巡查10次,确保公厕干净卫生运营良好。四是安排4名环卫工人专门负责浮山中学周边环卫保洁,维护周边环境卫生。五是规范垃圾转运处理。本月共收集转运城乡生活垃圾5779.56吨(城区1871.26吨,农村3908.3吨),全部运往海创焚烧发电。建筑垃圾消纳场接收建筑装潢垃圾1061车,约3180吨。
4.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督促41家餐饮店及时整改油烟问题。二是细化道路洒水保湿降尘工作,安排洗扫车、洒水车和雾炮车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全覆盖式洒水降尘机械化作业,重点路段洒水喷雾不低于10次,湿扫不低于3次,切实减少空气扬尘污染。
5.加强市场管理。一是催缴凤凰山市场租金。8月2日我局分管负责人、中心负责人前往凤凰山市场管理服务公司协调沟通,推动凤凰山市场租金催缴工作尽快完成。二是市场改造提升巩固。督促凤凰山农贸市场保洁人员加大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力度,不留卫生死角。劝导商家垃圾袋装化,做到即产即清。组织开展集中行动,清理废旧杂物2车。三是做好凤凰山周边秩序管理工作。安排执法人员错时上班,加大对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等违规行为的劝导力度,本月共整治市场内外占道经营85起,乱摆乱放70余次,乱停乱放车辆75辆。四是加强狮峰山、王家亭等市场周边秩序管控。增强执法力量,错时值班,维护市场周边秩序。
6.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手册150份,宣传页500张。二是积极参加应诉皖能环保公司诉县政府行政协议案、吴从明案件。三是与市城管局督察支队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互评,总结归纳经验。四是协助县住建局前往浮山镇调查枞阳县文化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情况。五是结案归档枞阳县麒麟中心学校违法建设案。
7.交办和投诉事项办理。本月共接到电话投诉6起、12345热线27起、领导批示件1起,县政府督查室等交办4起,网络平台交办6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理回复,并及时与投诉人沟通交流,争取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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