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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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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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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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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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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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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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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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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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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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发了《关于印发枞阳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行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枞民〔2024〕72号)。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修订《枞阳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枞阳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等社会救助相关制度,目前待印发。二是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持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2024年6月,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0246户15705人,发放资金4426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202户1661人,发放资金577万元;农村特困人员3301人,发放资金1807万元;城市特困人员116人,发放资金100万元;临时救助2704人次,发放资金359万元;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实施救助1067人,发放救助金66.90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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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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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一老一小”服务水平,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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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和儿童福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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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月11日,已完成300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为573名老人提供了20569次居家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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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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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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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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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与市民政局进行业务对接,待市政府相关会议决议通过后,我县将立即推进相关提标工作。计划下半年完成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年度提标工作,稳步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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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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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始如终
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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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积极争创省级婚俗改革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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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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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已完成我县第三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县申报工作,省民政厅已下达批复。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完成《枞阳县婚俗改革试点县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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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