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请召开十四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枞阳县委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枞阳县审计局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枞阳县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上半年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6次,获县领导批示3次;向市委审计办报送重大事项3次,向市局报送重大事项13次。
3.持续督促指导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截至6月30日,202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中,已达整改期限的19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100%。
4.出台《枞阳县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扎实推动全县各乡镇、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印发《2024年县直部门单位及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从工作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与县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促进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推动构建“大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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