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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837F/202404-0002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枞阳县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印发枞阳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枞交〔2024〕62号
成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日期: 2024-04-0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476
关于印发枞阳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9 15:37 来源:枞阳县交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现将《枞阳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9日

 

 

枞阳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动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铜陵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铜交运函2024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机动车维修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坚持效果检验,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维修行业污染治理。同时,集中排查一批未备案维修企业,集中整治维修经营不诚信、不透明等各种乱象,推进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有效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净化汽车维修市场环境,提升汽车维修行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徐继华任组长,钱立彬任副组长,钱福勇、张弘、汤兵朱世平、张友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钱福勇兼任办公室主任,程豪为副主任,负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落实。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要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共同开展全县汽车维修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三、治理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1.2--2014,对维修经营者环保不达标未备案经营、超备案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四、实施步骤

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2024年4-6

(一)强化工作调度。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每月督导调度行业排查整治工作,现场督办重点难点问题整改,通报行业内突出生态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二)突出专项整治。

1.排查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主要排查露天喷涂和开放式喷涂作业,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工艺和技术,废水、废气、废油三废收集和处理,烤漆房VOCs收集处理设施运行;

2.排查整治未备案维修业户。要集中排查维修企业经营备案情况,摸清行业底数。按应备尽备的要求,对尚未备案的企业要督促其及时备案,告知维修经营备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程序对已备案的维修企业要抽查其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对未按规定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业户,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排查整治不透明不诚信经营行为。要集中排查维修企业是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开投诉电话12328、服务质量承诺、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等信息是否存在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是否存在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使用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是否给消费者予以提醒和说明,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以旧代新问题是否及时上传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对发现问题的,应逐一列出整改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要指导督促维修企业加强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等修前告知、维修进度和维修项目变更等过程沟通、维修质量和服务满意度跟踪回访,提升维修过程透明度。

4.排查整治非法改装等经营行为。要抽查零配件采购和使用信息,是否存在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特别是货运维修企业等。对发现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依规查处。

5.排查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落实情况。要集中排查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否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是否按规定无偿返修因维修质量原因引发的故障或维修项目,是否存在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行为发现问题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三)开展整改“回头看”。结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我局负责验收监管的中央及省级层面交办问题上一轮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以及历年县级层面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核查,杜绝整改反弹或不到位,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四)实行闭环管理。建立问题排查、整改、核查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建立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问题动态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完成时限领导小组每周调度推进。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给责任辖区和相关单位,现场督办和指导整改工作,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发现问题涉及其他领域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由领导小组负责向相关领域牵头单位移交。对上报完成整改的问题,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开展现场核查,严格把关。确实整改到位的,及时填写《核查销号表》报市局运输科,同步抄送县环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行动是为全面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活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抓细、抓实,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活动成效。

(二)坚持制止违法与整顿规范并举。对具有备案条件未备案的经营业户,督促其到管理部门及时备案:对不具备备案条件从事经营的,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于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经营行为,要做到及时查处。对已查处的企业,要注重后续整改规范监督。

(三)坚持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并举。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等规定,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强化执法人员工作责任感,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人性化执法相结合。治理活动要注重痕迹化管理,做好证据的收集和治理台账、视频资料的整理工作,

(四)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机制并举。要认真分析对维修企业排查整治的摸排情况,将突出问题、突出矛盾水落石出,便于集中开展治理,使治理任务清单化、网格化,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有效举措。要与环保部门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将对维修企业排查整治情况纳入维修企业事中事后管理目标范畴,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形成“干、查、督”的闭环工作机制。

 

附件:1.枞阳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2.枞阳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行动问题核查销号表




附件1

枞阳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查整治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问题类别

属地

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

目标任务

整改实施主体

行业监管单位

完成时间

示例

 

××县(区)

 

 

 

 

 

示例:2024年4月底(填写问题整改完成的最后时限)

 

 

 

 

 

 

 

 

 

 

 

 

 

 

 

 

 

 



附件2

 

枞阳县机动车维修行业

排查整治问题核查销号表

整改问题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整改措施

 

目标任务

 

问题整改及现场核查情况

 

牵头排查整治单位确认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