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长江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和禁采期予以公告”,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所涉及的禁采区和禁采期公开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2025年度暂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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