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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绍兴天兴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枞应急罚〔2024〕14号 |
2023
年 12 月 20 日 8 时 30 分许,绍兴天兴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枞阳县御华府小区二期项目七号楼十九层进行开荒保洁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绍兴天兴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未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未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安全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排查出桂月霞身体穿过窗户进行外窗保洁作业导致高坠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绍兴天兴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2024-3-25 |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