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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枞应急罚〔2024〕13号 |
2024
年 1 月 25
日,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县经信局、钱铺镇政府对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边外围铜矿二采区开展岁末年初暨“百日护安”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边外围铜矿二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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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井,地表井口安全门闭锁失效。其行为构成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枞阳县钱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边外围铜矿二采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以上违法行为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2024-3-7 |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