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共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做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全面提升我县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按照《铜陵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整治规范提升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安排,决定开展全县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整治规范提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违规经营行为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含巡游车和网约车)、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入未取得经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以及线上线下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等违规行为;网约车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等违规行为。
(二)服务质量问题
巡游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等违规行为(与乘客另有约定的除外);网约车无正当理由未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等;出租汽车(含巡游车和网约车)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行、违规收费、随意拼客等违规行为。
(三)支付便利化问题
巡游车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采用“四舍五入”取整收费;未依法依规保障乘客人民币现金支付,以未备付零钱等理由拒收取人民币现金等违规行为。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乘客利益的行为。
二、重点工作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督促出租汽车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守合法合规经营底线,对所属驾驶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依法依规经营意识。要加强个体经营者及其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专项整治期间,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
(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
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加大12328热线的宣传力度,在汽车站、渡口等重点区域,公布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一步提升12328 热线知晓度,畅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举报渠道。
(三)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
专项整治期间,抽调专人负责出租汽车投诉举报跟踪办理,督促出租汽车企业提高处置效率,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强化投诉举报处理与执法办案的有效衔接,符合立案标准的,第一时间立案并处罚到位。
(四)加强重点区域执法
县交运执法大队要选优配强精干力量,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执法监管。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同联动,结合我县实际,加密执法巡查频次,对汽车站、县医院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做到全时段、全覆盖,打击非法营运,督促出租汽车驾驶员提升车容车貌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网约车执法检查
县交运执法大队要加大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的执法监管力度。对本通知印发之后,不具备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从快从重予以处罚,以打促规,遏制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增量。
(六)建立问题整治长效机制
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持续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促进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加强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即日起-5月底)。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梳理问题线索,制定实施方案并动员部署。要多渠道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行动,强化闭环整改(6月-10月10日)。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按照要求充实执法力量,强化执法监管,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出租汽车市场稳定有序,12345热线、12328热线涉及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投诉举报量明显下降,群众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10月11日-10月底)。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续有效降低涉及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的投诉举报。
四、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认真贯彻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市局和我局党组部署,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清醒认识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人 民群众个性化出行服务的获得感,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局综合股和办公室要对今年以来,群众通过12345热线、12328热线、网站留言等渠道反映的涉及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的投诉举报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细化方案,突出整治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综合运用联合约谈、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部门联合监管合力。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加强协同配合,提升执法监督和行业管理效率。要加强同市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执法联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对5-7 座、7-9座小客车跨区域非法营运违规行为从严打击,形成震慑。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主动对接协调汽车站,对具备条件的,增加专门巡游出租车上客点,避免高峰时段客流拥堵。公共中心要会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加快出租车车辆和驾驶员政务事项申请的审核速度,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五是加强调度通报。局综合股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建立工作通报机制,适时组织实地督导。
六是及时报送信息。县交运执法大队、公共中心要及时梳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从舆论宣传、投诉举报处理、违规行为处罚等方面,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在每月1日前报送工作进展表(见附件)至局综合股;10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报局综合股。
局综合股联系人:张皓东,联系电话:19156285307。
附件:月度工作进展表
2024年5月28日
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整治规范提升工作月度进展情况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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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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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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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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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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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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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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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车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 票据等违规行为(与乘客另有约定的除外)立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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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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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车经营立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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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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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立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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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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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在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等违规行为立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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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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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驾驶员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违规收费的,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立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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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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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入未取得经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立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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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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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线下提供服 务车辆不一致立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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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从6月起至11逐月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