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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6月食品案件公示(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981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6月食品案件公示(二)
发布时间:2024-06-18 10:25 来源: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枞市监处罚〔2024〕198号 枞阳县胡嫦娥日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枞阳县胡嫦娥日杂店(个体工商户) 92340762MA2PELMT49 胡嫦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3袋香叶和1袋杨记多味鸡腿;      
二、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2024/6/17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

枞市监处罚〔2024〕199号 枞阳县浮山镇云芝粮油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枞阳县浮山镇云芝粮油店 92340762MA2RTTNL0R 谢云芝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袋恒顺®宫保鸡丁调味料、3盒双汇®香菇红烧肉拌面、5盒杨掌柜®火鸡面和7盒杨掌柜®武汉热干面;      
二、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2024/6/17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