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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7月化妆品案件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1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981
枞阳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7月化妆品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2 11:11 来源: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枞市监处罚[2024]221号 枞阳县昊妍商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枞阳县昊妍商店 92340762MA2NYNHLXH 吴连凤 枞阳县昊妍商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应予处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冷酸灵抗敏感牙膏(水果薄荷香型)1支;
2、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2024/7/1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
枞市监处罚[2024]223号 枞阳县伍德月商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枞阳县伍德月商店 92340762MA2PUJPG90 伍德月 枞阳县伍德月商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应予处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丽颜世家肽能量深海保湿润唇膏(修护型)2支和丽颜世家肽能量深海保湿润唇膏(倍润型)1支;
2、罚款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
2024/7/1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