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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项铺镇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关于印发《项铺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枞项政办〔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07-2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5960
关于印发《项铺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3 09:19 来源:枞阳县项铺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印发《项铺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枞项政办20248

 

各村、有关单位

现将《项铺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项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项铺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

整治行动方案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和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深刻汲取近年电动自行车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单位职责,全面推动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高效推进落实各职能单位承担的整治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消除风险隐患;严格执法检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

  、整治内容

  (一)强化流通环节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全镇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摸排建档工作,将档案信息完整准确录入,推动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2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抽查力度;发现产品存在缺陷的,及时上报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理,消除产品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3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认证、伪造电动自行车证书的违法行为,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4强化销售、维修环节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等单位,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建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  

(二)加强和规范集中充电设施建设 

  1摸清需求和推进建设。城管执法中队组织对小区、楼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停放场所进行摸排,并登记造册。规划部门应充分考虑在新建、改建项目中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地;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划布局要求建设或预留空间,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停放场所。对已建成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增建或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可以统一划定一个或者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临时集中充电点,满足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责任单位:城管执法中队、建设办、自规所、供电所)

(三)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 

  1严查电动自行车不安全行驶行为。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核验车辆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销售的发票等信息,严禁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登记上牌。推动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落实“带牌销售”,实施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管理。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未戴头盔、非法安装、违法载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加装遮雨篷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和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

  2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户、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劝阻制止发现问题,劝阻制止无效的,告知派出所、消防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任单位:城管执法中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办、各村

3强化充电设施和场所安全管理。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和提供充电场所主体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应当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设置集中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充电异常自动断电、电池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剩余电流保护、充电故障报警、功率监测、高温报警等功能。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巡查检查,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责任单位: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市监所、安办、供电所、各村

4、加强夜查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各村和有关单位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居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二是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三是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四是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安办、派出所、各村) 

(四)强化回收拆解安全管控。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有效防范使用废旧电芯等从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的行为。加强对废品收集网点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建设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规范执行废铅蓄电池转运管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经信办、市监所、环保办各村

强化宣传舆论监督作用。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电梯广告、楼宇电视等载体开展集中宣传,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宣传提示“乱骑行、车入楼、线出户、自拆改”危害,不擅自改装原车蓄电池、不拆除改装限速装置等,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火情应对技能和逃生自救能力。教育引导群众佩戴安全头盔文明骑行、按规停放。积极上报检查发现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公布一批违法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危害。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事故防范知识,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在楼道入口等处播放张贴安全提示。学校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治宣传内容,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责任单位:宣传、各村中心学校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全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各村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废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曝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营造全链条监管氛围。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约谈;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岗位、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

(三)组织宣传发动。开展警示教育,张贴海报标语;通过微信、QQ等渠道宣传发送提示电动车停放、电池回收等信息;利用LED屏、主题党日、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压实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纳入督查检查范畴,作为镇对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或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