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安徽省枞阳县江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市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特向社会发布第一次公告。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枞阳县帆华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枞阳县帆华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简介:新增150米岸线;改建后对应枞阳江堤桩号33+020~33+430;对厂区现有船台提升改造,并新增拆解船台1处,新增移动式门吊2座,下水滑道1处,钢结构活动加工车间1处;完善和配套厂房、办公及生活配套等设施。改建后,建造和修船产能不变,新增年拆船产能4万吨。该项目经枞阳县发改委(项目编号2208-340722-04-01-156498)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调查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工
联系电话:1385567745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合肥市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6585427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认真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五、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枞阳县帆华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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