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发改投资〔2024〕145号
关于连城园区经三路、纬二路延伸新建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连城园区经三路、纬二路延伸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报告》(枞经开函〔2024〕34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连城园区经三路、纬二路延伸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纬三路延伸段(西起现状莲湖路、终点连接经二路)全长 126.894 米,红线宽度 20m;纬二路(现状水泥路经三路,南起现状经二路老路界、北止设计经三路)全长 107.32 米,红线宽度12m。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340.78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法人: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枞阳经开区连城园区。
七、请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此复。
2024年6月5日
项目编码:2406-340722-04-01-348776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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