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发改投资〔2024〕220号
关于枞阳县两湖灌区白梅段综合治理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白梅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白梅乡关于请求批准<枞阳县两湖灌区白梅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梅政〔2024〕86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做好杨市河白梅段综合治理,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乡枞阳县两湖灌区白梅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生态沟渠13.34km,生态护岸7.52km,以及相应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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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估算总投资:5760.35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中小河流大沙河综合治理项目结余资金和自筹相结合。
四、项目法人:枞阳县白梅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枞阳县白梅乡。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后报我委审批。
此复。
2024年7月16日
项目编码:2407-340722-04-01-476089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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