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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74305240XG/202406-00022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争创全国 “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枞政秘〔2024〕40号
成文日期: 2024-06-17 发布日期: 2024-06-1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6227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争创全国 “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7 09:4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印发枞阳县争创全国“平安农机”

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

《枞阳县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17日

 

 

 

 

 

 

 

 

 

 

枞阳县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农业机械化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为目标,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及业务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稳步提升,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通过创建,全县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的乡镇、经开区及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的行政村比例均不低于80%,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农机服务组织比例达100%;全县农机驾驶员参训率达到85%以上;建立全县农业机械管理台账、农机驾驶员管理台账、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台账;全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

成立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专班,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相关制度,编写宣传资料,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创建良好氛围。开展全县农机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县农机拥有量、驾驶人相关情况登记造册,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各乡镇、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创建要求召开农机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协同合作,实现信息共享。要及时更新制定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及时更新制订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和农机联合执法,建立执法检查台账。乡镇、经开区、村及农机合作社均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员,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筑牢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健全“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机制。

各乡镇、经开区在前期农机摸排基础上,再次开展全面清理登记,安排专人负责,规范整理各种台账、档案,及时归档。对未参加检审的农机,进行集中检审。对脱检的农机、修理后仍不达标的农机以及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农机,及时予以注销报废。同时协助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机实地检验、新机注册登记、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农机执法检查等工作,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到位。

(三)创建检查阶段(2024年7月下旬)

由县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照创建标准,加大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补缺补差,按时完成整改。

(四)创建申报阶段(2024年8月)

县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制作枞阳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宣传视频,在2024年8月底前逐级上报市、省、部。

(五)迎接验收阶段(2024年9月至12月)

各乡镇、经开区要按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标准,逐一对照开展自查自评,对不达标的,要抓紧建设,补缺补差,确保尽快完成建设任务,迎接考评组检查验收。

(六)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在获得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并结合乡村振兴建设任务,持续巩固创建成果。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一)县发展改革委: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执法装备、应急救援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县级专项规划,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二)县应急局:积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将农机安全列入综合性安全生产指标对部门和乡镇、经开区进行目标考核,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督促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及责任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三)县财政局: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创建经费,切实保障全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对清单内容实行动态跟踪,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紧密结合春耕、“三夏”、“三秋”、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深入农田、场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建立台账,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以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使用等违法行为。严查假牌套牌变型拖拉机,加快存量变型拖拉机淘汰清理,按照省、市变型拖拉机淘汰进度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实现清零。

(五)县公安局:加强与农业农村局的执法协作,强化路面动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农机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将农机道路事故、交通违法及处理等情况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实现信息共享。

(六)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维护管理,在乡村道路的必要路段设置安装农机安全标牌、标志。

(七)县教体局:加强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的农机安全教育工作,禁止学生在道路上追逐攀爬拖拉机等机动车辆的危险行为,提高学生的农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配合所在乡镇、经开区开展“平安农机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八)县卫生健康委:完善农机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配合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服务水平。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积极履行农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全面压实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好相关基础台帐,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农机“五进”等宣传活动,切实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拖驾驶员、以及辖区内农机合作社负责人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力推进。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乡镇、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管理职责,逐条逐项对照创建标准,全面摸排存在的问题,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按照确定的完成时限,扎实做好创建工作。县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及时跟踪问效,适时调度。各乡镇、经开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地。

(三)广泛宣传,示范引领。各乡镇、经开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视频、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宣传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枞阳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

 枞阳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专班名单

 长:何池亮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钱立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俞正银      县应急局局长

 员:唐义长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杨荣贵      县教体局副局长

伍永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陶义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林宝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明亮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张正斌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

吴义桂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吴小杰      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吴小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