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
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现将《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合函〔2024〕455号)。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和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结合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基本框架
《实施方案》共分八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规范主体,引领带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对象。明确了支持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正常运行的农民合作社和全县范围内正常运行且运用“一码通”、“随手记”两个系统软件的家庭农场,且提出了具体条件。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明确采取竞争性申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标准为评分最高分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6万元,其他的主体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
(四)支持内容。提出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
(五)评分标准。详细列出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每项评分内容和分值。
(六)实施程序。提出了按照主体申报、乡镇初审推荐、项目评审、公示并发文、核查验收、资金拨付六项程序进行。
(七)申报时间。明确了要在8月30日之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申报书及有关材料书面报县农业农村局。
(八)实施要求。提出了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项目监管、加强管理服务三项要求。
咨询科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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