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免除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确认程序,返还资金直接拨付至对公账户。
截止8月20日,枞阳县有18家用人单位因银行账户问题发放失败,现将18家用人单位进行公布(见附件)。请发放失败的单位尽快与县失业保险经办股室联系,提供有效银行账户信息。
公告期15个工作日,自8月20日至9月9日。
联系电话:0562-3257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