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二、2024年浮山镇塔湖路和平路联网路
三、资金来源
县级资金80万元、自筹资金256万元
四、实施期限
2024年12月之前
五、绩效目标
工程验收合格,解决农户生产生活、产业发展等需要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浮山镇人民政府 吴成华
七、受益对象
脱贫户、一般农户
八、帮扶机制
方便群众出行,提高生产能力
九、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6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枞阳县乡村振兴局
浮山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枞阳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2-2912345,邮箱:ahzyfpb@126.com,通讯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905室;
浮山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2-2691201,邮箱:fszfpb2558@163.com,通讯地址:浮山镇人民政府(425省道西);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浮山镇人民政府(公章)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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