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枞阳镇>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救灾> 灾后救助> 过渡期生活救助
索引号: 113407220031264181/202401-00124 组配分类: 过渡期生活救助
发布机构: 枞阳县枞阳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因灾过渡期救助对象、标准及程序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0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67
因灾过渡期救助对象、标准及程序
发布时间:2024-01-09 17:29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救助对象
      省启动Ⅳ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实施救助。
      二、救助标准
      每人每天补助10元、救助期限3个月。其中:省启动Ⅱ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每人每天补助10元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
      三、救助程序
      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