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与《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枞阳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枞阳县经开区第一单元桥港园ZY11-03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枞阳县桥港园区北侧,东靠德上高速,南至G347,西至周山村村民组,北至青山;涉及周山村、郭桥村、新开村。片区总面积约240.3771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236.2400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枞阳桥港园区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成片开发方案通过整合区域资源,完善配套设施,强化产业链链接,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构建高质量产业体系,有助于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带动周边城镇的建设快速发展,加快我县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发展,稳步迈上新的台阶。该方案充分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发展以新能源和低碳产业为主的新兴产业,将片区打造成新型产业发展高地、绿色科技产业示范地、产业园区拓展地。片区建设工业园区,将促进新能源和低碳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构成高质量产业体系,同时打破片区空间发展瓶颈,优化产业生产功能,促进周边商业相关配套的完善,增强城市承载力,也有利于盘活区域内的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存量土地价值提升。片区拟建设大片产业用地,有助于促进产业升级,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保障就业创业,带动片区范围及周边地块联动发展。同时通过存量土地盘活,合理布局新增产业用地,保障重大产业、科创项目用地需求,有助于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提升产业集聚水平构建高质量产业体系。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居住用地、科研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环卫用地和防护绿地。
3、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工业生产功能和城镇居住功能。
三、规划符合性
本方案依据《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桥港园区ZY11-03单元(北部拓展区)详细规划》。片区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四、年度实施计划
为确保枞阳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序性,本片区拟5年内完成土地征收和供地,片区总面积240.3771公顷,已征收3.9771公顷,拟征收236.4000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合计为40.10%。其中,科研用地比例为23.29%,城镇道路用地比例为7.62%,防护绿地比例为2.02%,环卫用地0.12%,城镇住宅用地(安置区)7.04%。
六、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和《关于枞阳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的批复》(铜政秘〔2020〕64号)等规定开展工作。
七、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佘芳涛 联系电话:0562-3258509 )书面反馈意见。
2024年8月30日
附图:
1. 枞阳县经开区第一单元桥港园ZY11-03片区位置图
2. 枞阳县经开区第一单元桥港园ZY11-03片区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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