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重大决策预公开> 部门文件意见征集
索引号: 113407227430523970/202408-0005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枞阳县县城区(临江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8-28 发布日期: 2024-08-2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关于《枞阳县县城区(临江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8 14:24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等有关规定,枞阳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枞阳县县城区(临江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位于枞阳县枞阳镇临江产业园区内,东至石龙路,南至江堤路,西至长江堤岸,北至戚矶路;涉及枞阳县枞阳镇双龙村、长河村和戚矶村,总面积210.1406公顷,其中农用地160.4858公顷,建设用地49.6548公顷,未利用地0.000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94.5086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的必要性:此片区成片开发是落实枞阳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需要;是实施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需要。

通过本片区成片开发方案的提出,结合相关规划,对片区内国土空间分区分类进行布局,为临江产业园区民营经济配套园区的发展做好坚实的生产生活及服务基础。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工业制造功能和物流仓储功能。

三、规划符合性

本方案编制依据《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枞阳县临江产业园ZY-09单元详细规划》。已将当年实施计划纳入枞阳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承诺将后续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四、年度实施计划

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情况、征收难度、融资情况、建设计划等因素,综合研究后制定拟建项目开发时序及年度实施计划。本次成片开发拟建项目用地开发时序确定为2024-2028即到2028年全部项目用地完成报批工作。具体年度实施计划安排如下:

表:土地征收供应一览表(单位:公顷)

实施年度

征地面积

供地面积

2024

44.2179公顷

44.2179公顷

2025

68.2322公顷

68.2322公顷

2026年

57.0925公顷

57.0925公顷

2027

15.9250公顷

15.9250公顷

2028年

9.0410公顷

9.0410公顷

合计

194.5086公顷

194.5086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比例

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40.43%。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为17.82%,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22.61%

六、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和《关于枞阳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的批复》(铜政秘〔202064号)等规定开展工作。

七、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佘芳涛 联系电话:0562-3258509 )书面反馈意见。

 

 

2024828

 

附图:

1、枞阳县县城区(临江产业园)片区位置图

 

2、枞阳县县城区(临江产业园)片区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