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枞阳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奖补申报主体利用量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枞阳县农业农村局、枞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枞阳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农〔2024〕46号)文件精神,经过乡镇组织推荐,59个主体申报了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奖补,经第三方审核其中43个申报主体,申报材料内容全面,佐证材料充实,累计利用量为92562.95吨,其中秸秆变肉类型利用量32458.11吨,其他类型主体利用稻秸秆53284.47吨、麦秸秆3442.25吨、其他秸秆3378.12吨。另外16个主体,申报材料过于简单,佐证材料不足,不符合要求,故利用量不予认定。
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意第三方审核汇总意见,详见附件:枞阳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申报主体秸秆利用量审核汇总表。
最终奖补标准以此公式计算:每吨奖补额=总奖补金额➗总利用量。总利用量最终以市级复核结果为准,如市级复核与县级初审结果一致,不再另行公示,特此说明。
现将县级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62-5756227。
枞阳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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