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批准枞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枞自然资规〔2024〕145号 )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二、《枞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是一定时期内我县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审批各类生态修复项目的依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生态修复规划为指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三、规划批准后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批准的规划实施。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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