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秀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义小路路肩种植农作物的建议”(17-4-6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沿线部分村民出于便利,擅自在义小路(省道S233)路肩上种植了蔬菜、油菜、小麦等农作物。此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影响了义小路的路容路貌,给公路日常养护造成诸多不便,同时对过往车辆的行驶安全形成了安全隐患。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单位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全力保障义小路的交通安全和维护路容路貌。
一是加大《公路法》宣传力度。强化与沿线镇、村协作,印发通告,加大对公路沿线居民的宣传力度,提升他们爱路护路的意识,知晓在路肩上种植农作物的危害性与违法属性,并做到自觉遵守。
二是开展路域环境整治。与属地政府开展一次路域环境整治行动,组织路政执法、道路管理人员及镇村干部对沿线路肩种植的农作物、堆放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强化“路长制”落实制度,建立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路权保障措施。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增派巡查人员,对义小路实施定期巡查。一旦发现有违法种植的行为,当即予以制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交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余河安
联系电话:13865157098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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