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枞阳县司法局始终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积极推行“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把律师的专业优势和乡村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司法行政部门注重发挥牵头作用,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统筹律师等专业法律服务资源,配齐配强村(居)法律顾问。每村(居)委会优先从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农村党员、退役军人、网格员等人员中遴选产生6名法律明白人,并对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基本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结对子,1名村(居)法律顾问结对多名法律明白人,形成“1+N”的工作格局,推动共同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将指导、培训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法治实践工作纳入村(居)法律顾问签订协议中的职责范围,每年村(居)法律顾问对辖区内所有法律明白人开展不少于2次法治培训,法律顾问在村(居)定期服务期间,面向法律明白人开展经常性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密切交流协作。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百姓评理说事点等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坐班的场所打造成“1+N”行动密切协作、工作有效衔接的平台,双方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进工作,共同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