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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枞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工作情况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9-19 发布日期: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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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枞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工作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9 08:52 来源: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枞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工作情况公示

 

201612我县获得“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来,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食安委的强力指导下,以提升枞阳县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为抓手,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严格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评价验收标准的通知》(食安办﹝201638号)文件要求,立足枞阳实际,从生产源头、流通环节、销售末端三个环节做到了追溯性、一体化监管。从生产企业、流通商户、消费群体三个方向做到了全面性、针对性宣教。从政府统筹、部门监管、群众监督三个层面做到了联合性、立体性共治。年来,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均达到80%以上,较好地完成了创建任务。现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创建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1.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事件。我县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发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2.食品及农产品检验量达标。2024年,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1200批次,农药兽药残留检验量680批次,达到4/千人。

3.实施党政同责、事权划分明晰。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枞阳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小组,印发《枞阳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方案》《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方案》《枞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枞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枞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各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创建职责,并对创建工作、党政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群众关心问题有效解决。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分析投诉趋势、征集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形式,整理分析,近几年,我县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我县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教体局、卫健行政执法局等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5.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实现创新。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结合基层监管特点,我县不断研究探索,建立了片区包保管理,将全县城区划分十八个片区,落实人员包保

二、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6.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办法》《枞阳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枞阳县县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枞阳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县委书记和县长同时担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亲自督查调研食品安全工作,解决基层市场所执法车辆配备问题。

7.“四有两责”有效落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基层综合执法。目前,一是推进能力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能力。2024年以来,开展“市场监管系统能力素质提升小讲堂”组织28名同志结合工作岗位和实际开展授课。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局新录用公务员、事业人员在上报录用计划岗位时,均设置了食品安全相关的专业类别,2024年共录用17名同志补充到基层所开展市场监管工作,有力补充了基层监管力量。三是加大投入。我局投入资金120万余元为13个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购置执法仪、电脑、执法电瓶车等设施设备,完善各类台帐资料,目前已完成12个基层所“两化”达标建设。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8.食品安全保障有力。食品安全工作已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工作报告。食品安全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整合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项目资金开展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财力保障。

9.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明确部门责任,实施精准治理。加强和规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全县16个乡镇建立了乡镇农产品监管站,214个村配备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监管)员,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运转高效的岗位责任制。全县37个快速检测室积极开展常态化快检工作。

10.推进耕地污染源头治理。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专项摸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坚决态度,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真整真治,着力解决影响生态环境安全、损害群众健康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

四、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11.执行更严格的标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课、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讲座等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了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教育,增进了社会各方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了解,并通过电话回复、微信互动、问卷调查等方式解答企业及群众提出的食品安全标准常见问题。每年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标准集中培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标准跟踪服务评价任务。

12.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以餐饮业质量提升行动为工作要领,对具有承办宴席能力的酒店、农家乐、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等为监管重点,全面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3.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校长陪餐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每学期开展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日常管理等内容,对学校校长、主管后勤副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培训。校方定期举办校园公开课对在校学生及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14.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通过日常监管、投诉举报、检验检测等各种手段,主动排查、定期研判、及时处置行业共性隐患问题。二是有效治理十类“潜规则”行为。我县部署开展了“护苗”、“护老”、“护源”、“清网”、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小”行业等专项整治,有效治理“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提出的十类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

15.严厉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一是明确并落实到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推进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和打击力度。三是部署开展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6.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我县制定《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城乡结合部墟场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了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同时,充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针对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举行定期培训,并建立农村宴请台账,做到专人专管。三年来,未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集体聚餐安全事故,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17.应急处置及时高效。一是健全应急体系建设。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食安办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应急工作制度健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事故调查组、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检验评估组、现场管控组、信息发布组等。三是加强舆情处置。严格执行铜陵市市场监管局《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办法》,根据第三方舆情监测的市场监管领域舆情信息加强舆情处置工作。

18.食品安全信息全面公开。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发布行政许可、现场检查、抽样检验、行政处罚等信息。

五、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19.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首负责任,以及法定代表人和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不得上岗。督促大型企业加强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实施生产全过程风险控制。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条件。

20.严格遵守许可条件和相关行为规范。落实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有效证照,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公示资质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

21.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健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执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督促引导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

22.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范。落实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及网络食品交易等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建立并严格实施入场销售者准入和退市、检验、自查、主动报告、信息公示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要求入场,销售者建立并严格实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销售禁止销售以及来源不明的食用农产品,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3.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工作体系,将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相关信用状况全面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范围,通过相关信用信息系统实现统一归集、记录和公示。

、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24.社会监督渠道畅通。一是制定投诉举报奖励制度,保障畅通投诉渠道。今年来,受理消费者投诉500份,回复率、有效处理率达100%。二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对政府、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

25.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鼓励消费者组织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食品安全案件,通过公益诉讼渠道或者其他适用简易程序方式,支持消费者追偿。

26.科普宣教活动深入开展。以大型宣传活动为节点,推动宣传广度。每年定期组织成员单位举行“315、毒蘑菇、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等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宣传手册、悬挂横幅标语、科普动画、微视频、邀请专家演讲、组织专业人士现场解答,群发短信等方式,生动活泼的向群众科普了食品安全知识,提升了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和科学普及和学生课堂教育。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校园公开课、食品安全六进”等活动,让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农村、进入千家万户。四是每年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起到警示和震慑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枞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自评结论为:枞阳县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党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实施到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有力,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无被否决情形达到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

、其他事项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562-2975759

电子邮箱:643783521@qq.com

通讯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枞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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