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和《铜陵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枞阳县非重点排污单位2023年度环境行为进行了信用等级评价。经企业自查自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初评、网上公示、复核、终评等环节,对参与评价的30家企业形成了最终评价意见,其中诚信企业4家、良好企业25家,警示企业1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枞阳县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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