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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74305240XG/202409-0002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6227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4 16:1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周玉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秸秆收储力度的建议”(17-4-6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秸秆收储利用意识”的建议。

枞阳县自2019年以来成立了枞阳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负责秸秆收储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明确了专人负责,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要坚持疏堵结合,切实抓好秸秆收储工作”的建议。

每个年度,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当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了奖补对象,奖补项目。枞阳县农业农村局规划乡镇建立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站),行政村建立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的“1+X”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按照“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建立集主要农作物秸秆收集、储存、包装、运输的“一条龙”秸秆收储产业链。目前累计建设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站)13个、村级临时堆放转运点190处,年秸秆收储运能力达35万吨以上,基本满足县域范围内现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秸秆原料供给。

2023年,全县农作物秸秆资源总量45.03万吨,可收集量33.11万吨综合利用量31.63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5.53%。其中:肥料化利用14.82万吨,基料化利用0.21万吨,饲料化利用5.03万吨,能源化利用9.85万吨,原料化利用1.72万吨。产业化利用量16.81万吨,占利用总量的53.15%。全县秸秆综合利用仍以秸秆粉碎及堆肥还田等肥料化利用为主,占利用总量46.85%,燃料化、饲料化利用量逐步提高。

感谢你对农作物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农作物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类别:A

人:徐光敏       

联系电话:15955691255                                  

 

                     

  2024621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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