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方志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17-4-5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逐步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一、关于“加强政策扶持”
二、关于“完善服务体系”
三、关于“推进品牌建设”
四、关于“加强人才培养”
一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需求,2023年我县培育高素质农民250人,开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水稻种植、冬闲田油菜扩种、稻田综合种养、社会化服务主体和农村创业创新者5个班,每班50人。今年,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训250人,着力培养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10月17日至21日,在县委党校举办“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题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观摩学习、成果路演、座谈交流等教学手段,多方面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能力和生产技术;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从2021年开始,按照在现有新型经营主体中发展提升一批的原则,培育一批县、乡、村级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截至目前全县共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165名,助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支持参与乡村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支持县级及以上示范社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2020年以来共选择 30家县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67 个、总库容18421.32 立方米,财政补助资金416万元,带动经营主体投入1337.7万元,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鼓励电商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合作,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等经营模式,提升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和效率。二是支持参与乡村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实施和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2020年以来支持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2022年度钱桥镇大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81万元,主体自筹资金13.5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00亩。
五、关于“加强宣传推广”
一是宣传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加大力度宣传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增强其发展现代农业的信心。每年选择一批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参加安徽广播电视台农村广播节目展播,全方位多角度推介宣传。二是宣传示范典型。广泛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我县推荐枞阳金江特种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铜陵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枞阳县杨市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入选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
感谢你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王宜将
联系电话:13855626827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打印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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