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钱富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赋能枞阳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14-3-12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主体培育”
近年来,我县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主体支撑。截至2023年底,累计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79个,家庭农场2269个。一是着力培育家庭农场。鼓励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建立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依托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实行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开展家庭农场统一赋码工作,确立家庭农场唯一标识数字码和二维码,叠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产品品牌、商誉信用等信息,实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推广“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实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数字化、财务收支规范化、销量库存即时化。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截止2023年底,示范家庭农场省级80个、市级146个、县级157个。二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监督管理,督促农民合作社每年按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按照要求和监测标准开展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重点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问题以及抽查中发现异常情形的农民合作社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联创。截止2023年底,合作社示范社国家级1个、省级6个、市级15个、县级18个。三是培育培强龙头企业。立足水稻、水产等主导产业和白茶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龙头企业中不断育强“链主”企业,加快构建以“链主”企业为核心、上下游中小企业为配套、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纽带、广大农户广泛参与的“链队”群。截止2023年底,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1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4个,市级龙头企业77个。
二、关于“加大引育人才力度”
一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需求,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和课程,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开展全产业链培训,2023年我县培育高素质农民250人,开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水稻种植、冬闲田油菜扩种、稻田综合种养、社会化服务主体和农村创业创新者5个班,每班50人,今年,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训250人,着力培养一大批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2022年开始,我县采取“聘、选、派、育”等方式,选派190名科技特派员,实现科技特派员行政村服务全覆盖。建立了由安农大教授牵头的名特优园艺(白茶)链式科技特派团,探索“科技特派员+”活动,实施从生产环节的服务,向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链条、全要素服务转变。积极推进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工作,通过选派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驻点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开展从事科技服务工作,为乡村振兴储备科技人才。组织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累计转化农业科技成果227个,开展线下服务1327次,线下集中培训3649人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面对面技术支持,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辅导员包保指导服务制度,遴选了17名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为全县主体提供农业技术、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全方位指导。2023年10月17日至21日,在县委党校举办“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题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观摩学习、成果路演、座谈交流等教学手段,多方面提升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和生产技术。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从2021年开始,按照在现有新型经营主体中发展提升一批的原则,培育一批县、乡、村级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截至目前全县共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165名,助力了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打印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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