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吴叶胜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设秸秆利用产业园的提案”(14-3-12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扶持已上马的秸秆利用企业”和“加大政策资金帮扶,落实责任到岗,共同创建枞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化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的建议。
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基本概况为2023年全县农作物秸秆资源总量45.03万吨,可收集量33.11万吨,综合利用量31.63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5.53%。其中:肥料化利用14.82万吨,基料化利用0.21万吨,饲料化利用5.03万吨,能源化利用9.85万吨,原料化利用1.72万吨。产业化利用量16.81万吨,占利用总量的53.15%。
市县秸秆利用主管部门主要围绕省级主管部门出台的秸秆利用奖补资金方案制定市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对象为符合“秸秆变肉”的牛羊养殖主体和年利用500吨以上产业化利用主体。
2020年7月,枞阳经济开发区已成功被命名为2019年度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
感谢你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类别:A
联 系 人:徐光敏
联系电话:15955691255
2024年6月21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打印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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