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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74305240XG/202409-0004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6227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4 16:3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王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做好县域内农村道路路灯维护的建议”(14-3-5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维护必要性分析

农村道路路灯作为乡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村民夜间出行的安全,也是乡村文明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县农村道路路灯普遍存在老化、损坏严重等问题,给村民的夜间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对农村道路路灯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护,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二、现有路灯状况概述

经过初步摸排,我县农村道路路灯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路灯设施陈旧,亮度不足;部分路灯线路老化,存在安全隐患;路灯间距较大,部分路段照明不足;缺乏定期巡查和维护机制,故障发现和处理不及时等。

三、维护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根据以下方案维护:

1.对老化、损坏严重的路灯进行更换,采用节能环保的LED灯具,提高照明效果。

2.对老化的线路进行更换,确保电路安全。

3.加密部分路段的路灯间距,提高夜间照明水平。

4.建立定期巡查和维护机制,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实施时间计划

根据我县农村道路路灯的实际情况,我们计划在2024年内完成所有需要更换的路灯和线路的更新工作,并在随后建立起定期巡查和维护的长效机制。具体的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五、责任分工与监管

为确保路灯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具体分工如下:交通部门负责路灯设施的更换和维护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路灯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乡镇政府进行路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同时还将建立定期检查和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感谢你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枞阳县交通运输局,枞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办理类别:A

人:徐光敏      

联系电话:15955691255

           

                              2024年6月21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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