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钱富舟委员:
你提出的“继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空气污染治理,让美丽集镇宜居宜业”(14-3-6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集镇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的建议
加强我县集镇建设规划,与集镇保持一定距离集中布局生产加工区园区,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避免零散分布,集中建设环保设施,集中处理“三废”污染,减少环境污染,对现有分散企业实行整治,不达标的关闭或搬迁。
二是关于“加工企业应用电或环保有机燃料”的建议
积极鼓励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环保有机燃料代替对空气有污染的燃料。制定行业标准,对于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对排放废气进行环保处理,环保部门对处理不达标加工企业和作坊不允许生产,直到达标为止。
三是关于“加大集镇居民区防治空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样化宣传。“线上”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将空气污防治的最新政策要求及时宣传到位,“线下”通过入户排查、进户普及、悬挂横幅、“大喇叭”、宣传车流动播放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空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法规,持续营造浓厚氛围。
四是关于“生态环境局加大集镇居民区的空气污染监督力度”的建议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监督相关企业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检查产排污环节收集治理情况,帮扶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废气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你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办理类别:A
联 系 人:徐光敏
联系电话:15955691255
2024年6月21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打印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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