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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6227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4 16:32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钱富舟委员:

你提出的继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空气污染治理,让美丽集镇宜居宜业14-3-6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集镇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的建议

加强我县集镇建设规划,与集镇保持一定距离集中布局生产加工区园区,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避免零散分布,集中建设环保设施,集中处理“三废”污染,减少环境污染,对现有分散企业实行整治,不达标的关闭或搬迁。

二是关于“加工企业应用电或环保有机燃料”的建议

积极鼓励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环保有机燃料代替对空气有污染的燃料。制定行业标准,对于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对排放废气进行环保处理,环保部门对处理不达标加工企业和作坊不允许生产,直到达标为止。

三是关于“加大集镇居民区防治空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样化宣传。“线上”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将空气污防治的最新政策要求及时宣传到位,“线下”通过入户排查、进户普及、悬挂横幅、“大喇叭”、宣传车流动播放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空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法规,持续营造浓厚氛围。

四是关于生态环境局加大集镇居民区的空气污染监督力度”的建议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监督相关企业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检查产排污环节收集治理情况,帮扶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废气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你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办理类别:A

人:徐光敏      

联系电话:15955691255

                       

                  

   2024年6月21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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