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社科界别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要素保障的建议”(14-3-11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
一、关于聚焦解决“人”的问题。一是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聚焦村干部年龄结构、学历、工作需要等考量配强班子,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选、组织推荐等方式,注重从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本村能人中选拔村干部,切实将一批热爱农村工作的人才充实到村干部队伍当中。 目前全县现有村级干部大专及以上686人,占54.4%;致富能手652人,占51.7%;班子平均年龄41.9岁,其中村书记平均年龄46.6岁。出台村级干部基本报酬调整方案,按照“三岗十八级”落实村级干部工资,其中村级书记人均基本报酬达3300元/月、村干部人均达2850元/月。拓宽村级干部晋升渠道,2023年从优秀村级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2名,遴选进乡镇领导班子的村书记1名。二是加强乡村人才引进。结合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选派干部、三支一扶、基层特岗及就业见习等各项工作,大力培养住在农村的“回乡人”,全县每年招募近100名高校毕业生补充到农村教育、医疗及农村管理工作中,并落实相关待遇。通过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向基层一线倾斜等各种政策,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奉献乡村。三是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培育。大力培养农村技能型人才,针对有就业意向的脱贫劳动者、退捕渔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向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对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在岗农民工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等,提升就业和创业能力。 2023年共培训农民工2056人次,培训高素质农民250 人,2024年将继续开展各类农民工技能培训不少于1700人次,培训高素质农民250人。实施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继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加强乡村巾帼人才培育工作,积极引导大学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不断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四是发挥科技特派员助力作用。通过“聘、选、派、育”等方式,遴选科技特派员190名,实现科技特派员行政村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省级科技特派团的科研和人才优势,先后组织18批专家共计60余人次开展科技服务,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市级标杆点1个、县级样板点1个以及帮扶点19个,金江水产、兴坛农林获批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通过开展创新创业辅导,共计转化农业科技成果227个,开展线下服务1327次,线下集中培训3649人次,领办创办经济实体84个,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1177万元,促进农户增收1504万元及企业增收2056万元,为推动科技强农向全链条延伸、机械强农向全过程覆盖、农民增收向全方位拓展,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关于稳妥解决“地”的问题。一是开展二轮延包试点。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25年我县二轮承包到期,2023年我县在横埠镇合龙村先行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涉及农户916户,耕地2925.87亩,已进入延包成果公示、合同网签等阶段。2024年我县选定白梅乡作为二轮延包试点乡镇,2025年全面推开,秉持延包原则,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稳妥解决“人地”矛盾,确保绝大多数承包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二是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宣传推广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约、规范履约,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机制,指导乡镇、村做好“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填报和录入工作,加强土地流转监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我县按照试点探索、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因地制宜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和融合发展项目,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截至目前,盘活闲置宅基地 43宗、面积 9023.97平方米,盘活闲置住宅24宗、面积 2900 平方米。四是优化农村用地布局。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实施计划指标配置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机制,保障乡村振兴合理用地需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三、关于统筹解决“钱”的问题。一是强化政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同时明确农林水大类支出要较上年正增长,且支出进度要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逐年提高,2024年支出比例达到9.8%以上。用好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24年共安排资金2.34亿元,确保用于产业项目比重达到65%。用好国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乡村振兴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打好“衔接资金、农业担保、农业保险、贴息贷款”组合拳,推动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全链化发展。二是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成果。全县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村(居)195个已全部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量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9423.22万元,完成了账务分设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截止目前以股份合作形式开展“三变”改革的村(居)数达193个,占比99%。2023年村集体从“三变”项目获得收益5418.826万元,其中参与改革的农户从“三变”项目获得收益1396.339万元。三是强化金融支持。积极开展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推出再就业贷、极速贷、产业贷、金农e贷、乡村振兴创业贷、皖农云担通等产品,农户、村集体等可在线上选择适合的产品进行线上贷款,解决资金需求。开展农村承包土地集体抵质押贷款,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安全、肉牛振兴、“千万工程”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争取全县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四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制定《枞阳县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监管和风险防范实施细则》,规范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的行为,同时我县积极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树立“市场化运作”的理念,通过招商引资,引导行业资金、信贷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形成合力,协同支持乡村振兴。
四、关于重视解决“管”的问题。一是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充分发挥规划导向和控制作用,结合产业发展、群众需求,坚持量力而行,不贪大求洋,不大拆大建,实行差异化指导,个性化塑造,保持农村原生态风貌,同时做好农文旅结合工作,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和乡土文化,将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因地因村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和美乡村,实现环境美向发展美转变,真正做到建设一个美丽乡村,就是一个产业聚集地,一个乡村特色旅游示范地。二是强化考核监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美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重建设轻管护问题,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每年县财政安排后期管护专项资金,并由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中心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已经建成的中心村展开后期管护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排出不同等次,安排相应数额资金,并及时予以拨付,不搞平均分配,做到奖优罚劣。同时,督促乡镇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后期管护抽查,结果上报县主管部门,作为县考核内容之一。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指导各中心村制定管用实用的村规民约,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建设成效和实惠,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支持配合环境治理,参与建设和管理维护。积极创建“文明村”、“星级文明户”、“最美庭院”等活动,涵养淳朴向上民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让和美乡村既有颜值担当,又有内涵气质。结合公益岗位开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落实日常保洁和管理人员,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激励、有监督,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的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和美乡村长美久美。2013年以来,我县累计建设省级中心村113个、市(县)级中心村68个、特色自然村10个、美丽宜居自然村80个,连续三年荣获“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感谢你们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枞阳县财政局、枞阳县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中心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周劲松
联系电话:0562-5756233
2024年6月21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打印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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