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义津镇政协召集人工作室: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提升的提案”(14-3-13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我县全面完成了“自然村”6.9万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堆现象从根本上得到了清除;已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并建立后续巡查管控机制已达到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目标;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建立了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人居环境五年提升行动整治整体目标,达到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
一是关于“注重宣传教育培训”的建议。积极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利用好“两微一抖一刊”、乡村直播等媒体,加强乡村网络宣传和营销,推介本地乡村旅游产品。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建设彰显山水风韵的“四宜四美”和美乡村。
二是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建立市级适当补助、县区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政府投入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依法合规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乡村运营人才的培养,县级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下乡指导。
三是关于“探索科学治理模式”的建议。切实巩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动员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通过设立 “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门前三包”等,完善保洁机制,形成村庄自己居住、环境自已爱护、责任自己落实、监督自己实施的自我管理机制。
四是关于“健全环境监管体系”的建议。严格执行和美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自查验收、市级复核验收。将和美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参加,组织督导评估。建立健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工作第三方考核验收机制,加强考核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
感谢你们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枞阳县城管执法局,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办理类别:A
联 系 人:徐光敏
联系电话:15955691255
2024年6月21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打印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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