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始终坚持优先发展、特教特办,强力推动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一)顶格化统筹安排。我县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工作提供保障。
(二)标准化推动落实。我县现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现在校生101人(其中学前康复部8人),10个教学班,教职工27名(其中校聘7人)。学校以“为师谋成长,为校谋发展,为生谋未来”为目标,以创新发展和残障孩子顺利融入社会为使命,与县残联合作,成立“全县儿童康复中心”,为学前儿童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义务教育以创新课程为引领,引导学生走出课堂,参与社会实践。
(三)规范化提供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2016年起,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送教上门等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参照此标准执行,并全部拨付到位。2023年共计拨付58.8万元。对特殊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实行补助,每生625元,2023年资助163人次,共计10.1875万元。
(四)精细化提升质效。为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少年儿童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送教服务坚持免费教育、普特结合、一人一案等原则。送教内容主要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做到送教育、送康复、送艺术、送技能和送温暖相结合。2023年秋季学期我县送教上门达129人。
(五)体系化协同发力。每学期县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本县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核查。截至2023年9月21日核查统计,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共376人。376人中在校就读267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94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173人;送教上门102人;延缓入学6人;1人出国在外(已在公安部门查到出入境记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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