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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34T/202409-00008 组配分类: 学校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枞阳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督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26312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10:30 来源:枞阳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局属各学校,各督学责任区,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我县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稳定、有序,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督查的通知》(教督2024〕8)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检查时间

9月1日-9月12日。

三、督导检查内容

1.校园、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校是否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专职保安员配备、学校封闭式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建设、学校安全防范设施配备情况等,切实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安全巡逻密度,严防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开学前后是否深入开展覆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堂食品及饮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反诈、反欺凌、防溺水以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加强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和燃气使用日常巡查检查,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安排午休、住宿的校外培训机构,艺考培训机构消防、安保、场地和条件配备,安排住宿的有无留宿资质。

2.传染病防控及心理健康管理。是否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校园内重要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保持室内区域的通风换气。是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讲培训。是否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复课查验等制度。是否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开学工作准备情况。包括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情况,是否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相关要求。是否抓住入学教育有利时机,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开学第一”活动。是否加强校服定制采购管理,校服定制是否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原则,是否存在采购过程不公开不透明,未执行国家标准,未落实校服“双送检”制度,违规收费,不提供售后服务或售后服务不完善等问题。

4.规范办学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做到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每天上、下午开设大课间体育活动。是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是否存在随意提高教学起点,随意加快教学进度的情况,幼儿园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是否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非起始年级是否存在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是否存在新增大班额。是否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限时完成学籍注册、转接等业务,做到“一人一号”,实行“籍随人走”。中职学校校企合作、学生实习及管理是否规范,中职“三科”是否使用统编教材。“双挂牌”学校是否在教育教学管理时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课程设置、严格教学管理。严禁将注册学历教育学籍、技工教育学籍的两类学生混班教学,避免不同类型教育的学生产生误解。

5.“双减”政策落实情况。各中小学校在开学初是否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中考试,并排名。是否严控作业总量,落实好学生作业量分层监控机制和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优化作业设计,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坚决杜绝机械、无效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是否加强作业指导,建立教师批改作业检查制度,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是否能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个性化课后服务课程。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增核的绩效工资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应用,是否加强培训机构材料、人员、资金、安全的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

6.规范收费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进行收费,并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格式是否规范。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中职学校、企业不得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

7.“两项督导评估”推进情况。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为创建优质均衡积极准备;各中心学校、县示范幼儿园是否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为普及普惠创建积极准备。

8.教辅材料征订使用情况各学校开课前教材是否准备到位,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家长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推荐或代购省评议目录外的教辅材料问题;是否存在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等问题。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课外读物推荐和备案问题;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课外读物问题;是否存在学校违规统一组织代购课外读物等问题。

四、督导检查方式

各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各督学责任区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覆盖综合督查。县教体局成立8个督查组(具体人员安排见附件1),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督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校(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督导检查内容和要求,全面梳理开学各项工作情况,认真组织自查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努力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2.认真督查,注重实效。各督查组、督学责任区在实地督查中,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走过场式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校园巡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实际情况,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开展。

3.紧盯问题,督促整改。各督查组、督学责任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提出解决意见或整改建议,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4.注重总结,推广经验。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认真填写《2024年县教体局春季学期开学督查情况表》(附件2)并交督导室。各督学责任区要注重发现学校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春季学期开学督查报告,于9月13日前报送至督导室邮箱:zyjyddb@163.com。各学校根据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就教辅材料征订使用情况填写《枞阳县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情况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于9月12日前发送至基教股邮箱:ahzy163@163.com。幼儿园、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无整改情况的实行零报告。

 

附件:1.2024年县教体局秋季学期开学督查分组表

      2.2024年县教体局秋季学期开学督查情况表

          3.枞阳县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情况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枞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