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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629G/202406-00013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
发布机构: 枞阳县金社镇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转发提醒村级河湖长切实加强巡河巡湖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741002
关于转发提醒村级河湖长切实加强巡河巡湖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07 10:35 来源:金社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金办〔20248

关于转发提醒村级河湖长切实加强巡河巡湖的函

各村:

现将枞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提醒各级河湖长切实加强巡河巡湖的函》转发给你们。针对巡河湖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整改销号等台账。对发生水污染等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到镇河长

 

 

 

                             金社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关于提醒各级河湖长切实加强巡河巡湖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部印发的《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责任河湖的巡查力度和频次,维护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针对巡河湖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整改销号等台账。对发生水污染等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逐级上报责任河长及县河长办。

 

附件:河湖重点巡查内容

 

 

枞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河湖重点巡查内容

各级河湖长需重点巡查饮用水水源地、沿河沿湖居民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河湖面貌与保洁、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河湖库“清四乱”(乱采、乱堆、乱建、乱占)、水体水质污染等相关事项,以及上级下发和历次巡河湖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湖水质、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