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办〔2024〕8号
关于转发提醒村级河湖长切实加强巡河巡湖的函
各村:
现将枞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提醒各级河湖长切实加强巡河巡湖的函》转发给你们。针对巡河湖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整改销号等台账。对发生水污染等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到镇河长办。
金社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关于提醒各级河湖长切实加强巡河巡湖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部印发的《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责任河湖的巡查力度和频次,维护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针对巡河湖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整改销号等台账。对发生水污染等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逐级上报责任河长及县河长办。
附件:河湖重点巡查内容
枞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河湖重点巡查内容
各级河湖长需重点巡查饮用水水源地、沿河沿湖居民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河湖面貌与保洁、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河湖库“清四乱”(乱采、乱堆、乱建、乱占)、水体水质污染等相关事项,以及上级下发和历次巡河湖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湖水质、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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