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皓:
你向枞阳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办理后于2024年9月18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枞府行复(2024)73号,向你提供的复议文书送达地址进行邮寄送达,因收件人拒收,邮局未能妥投后退回本机关。由于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前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司法局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枞府行复(2024)73号,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枞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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