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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602Q/202409-0002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枞阳县白柳镇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名称: 关于白柳镇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781002
关于白柳镇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26 15:22 来源:白柳镇医保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张琴代表:

你提出的老百姓反应医疗救助有点不合理,医疗费用较高的应该都能享受,不是非要低收入家庭才能享受”(1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铜陵市政府办公室 办〔2022〕22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一条科学确定救助对象范围第一款规定,医疗救助适用于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包括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因病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出现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扣除认定的因病刚性支出后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相关规定的人员,纳入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管理。具体认定条件按《铜陵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实施细则(暂行)》(铜民〔2021〕20号)执行。

感谢你(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医保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白柳镇医保办

联系人:任宝友

联系电话:13866503660

 

白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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