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号建议的答复
陆克法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村级各类账户监管力度的建议”(17-4-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经摸底,目前村(居)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村级组织”)确实存在多头开设银行账户现象,主要表现形式为:各村级组织基本存款账户只有1个,一般存款账户存在多头开设。
一、基本情况
(一)村级组织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各类组织1123个,其中:行政性组织214个,即村(居)民委员会;经营性组织634个,即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195个、供销合作社159个、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包括扶贫专业合作社,下同)等经济组织280个;公益性组织275个,即救急难互助社214个、老年食堂61个,集体经济组织多而散,不利于农村集体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二)银行账户开设情况。全县共有各类组织1123个,共开设银行账户1793个,其中村(居)民委员会账户255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786个、供销合作社账户167个、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含扶贫合作社)371个、救急难互助社214个。
(三)财务管理情况。一是从管理形式看,目前主要有“村财镇管”和“村财村管”两种形式,其中:村(居)民委员会集体资金委托乡镇政府代管,资金管理相对规范;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有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资金仍由村(居)自管,资金管理较为松散。二是从财务状况看,无论是“村财镇管”,还是“村财村管”,大额现金支付、白条抵库、银行账户多头开设、收入入账不及时、支出审批不严谨、公款私存等现象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依然混乱,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三是从业务能力看,大多数村(居)负责人法纪观念淡薄、责任意识弱化、理财能力有限,对政策的把握和制度的执行得过且过,不讲规矩、不守纪律,在经济活动中,大事“装糊涂”、小事“擦边球”,这是导致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中问题频发的深层次原因。四是从监管力度看,近几年来,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仍局限于村(居)民委员会集体资金,而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监管严重缺失,甚至从未触及,成为农村集体资金监管的“盲区”。
二、主要做法
根据县委书记领衔督办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专题座谈会指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全县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科学谋划,主动作为,严格对照县委督查室【2024(29)】重要事项交办单的要求统筹推进落实,着力构建制度健全、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理财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县财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枞阳实际,提请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多维度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一)完善“村财镇管”机制。以扩大“村财镇管”覆盖范围为切入点,全面总结多年来农村集体资金“村财镇管”工作经验,找准短板弱项,坚持有的放矢,制定出台《枞阳县“村财镇管”管理办法》,明确将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纳入“村财镇管”范围,并从责任落实、资金管理、审核审批、财务核算、票据管理、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再造流程、严明纪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组织财务管理。
(二)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以村级组织银行账户统设统管为发力点,全面开展村级组织银行账户清理,对现有的1793个村级组织银行账户进行分类处置。一是严格账户设置标准。坚持“一村一户、一社一户”的原则,村(居)民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各保留1个基本存款账户,共计568个,其他银行账户一律予以清理撤销;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其他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全部撤销,资金划转到股份经济合作社,待县农业农村局对各经济组织清算审计后进行账务合并;每个“救急难互助社”保留1个基本存款账户计214个(不纳入“银村直联”管理),其他银行账户一律撤销,日常业务由县民政局负责监管。经统计,目前应撤销银行账户933个,已撤销银行账户849个,余下84个银行账户清理撤销工作预计于12月30日前完成。二是严格特殊账户管控。根据银行账户用途,对因大额定期存单、融资贷款等特殊原因而暂时保留的361个银行账户,除办理特定业务外,由乡镇政府负责“零余额”管控,待其具体业务办结后予以撤销。三是严格账户开设审批。明确规定村级组织银行账户开设审批权限,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严禁私自开设“一般存款账户”和其他专用或临时存款账户,严禁私自转存大额定期存单;对今后经有关部门或乡镇政府批准新设的经济组织或企业,一律只允许开设1个“基本存款账户”。
(三)改进资金结算方式。以规范村级组织集体资金支付结算为关键点,科学应用“铜陵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综合平台”,将纳入“村财镇管”范围的村(居)民委员会、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的银行账户接入平台,与代理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直联,全面建立“银村直联”系统,实行非现金支付结算,取消村级组织“备用金”,实现资金使用有据可查、全程留痕、异常支付及时预警,着力保障农村集体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目前已完成“银村直联”业务培训工作,待银行账户撤销与设置完成后正式启用“银村直联”支付结算系统。
(四)严格组级资金管理。以打通村级组织集体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为落脚点,结合全县村(居)民小组组级集体资金“公款私存”专项整治情况(全县有253个村(居)民组存在“公款私存”问题,涉及金额556.87万元),制定出台了《枞阳县“组账村管”管理办法(试行)》,重点从责任落实、资金管理、财务核算、票据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6方面对全县6364个村(居)民小组集体资金实行“组账村管”,明确村(居)民委员会为组级资金管理主体,统一开设“组级资金代管专户”,分组管理并代理会计核算,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已陆续启动,预计2025年3月底前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确保《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各项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措施落地见效,结合当前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坚持“边实施、边完善,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在工作推进落实中,把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围绕“村财镇管”、“银村直联”和“组账村管”,聚焦难点和堵点,进一步查找制度缺陷,不断总结分析,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全方位、多层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拓展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广度与深度,真正把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工作更加严谨规范。
(二)在工作指导上“履好责”。“银村直联”、“组账村管”是规范全县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重要动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局将继续加大推进力度,组成8个工作指导组,深入镇村开展“点对点”的督查指导银行账户清理、和“银村直联”、“组账村管”等具体业务,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政府在具体工作实施中的主体责任,督促镇村加快工作进度,重点把实施“组账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清单化推进、项目化落实,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县委督查室交办的重点事项。
(三)在总结提升上“做文章”。以乡镇为单位,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总结一个,发现问题与不足之处,立即进行整改完善。同时对各乡镇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具体做法逐一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提炼,形成一套可复制、有实效、用得上的好经验、好模式,并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推广应用,不断推进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用实际成效提升村级组织理财能力和水平。
(四)在监督检查上“动真格”。“银村直联”、“组账村管”全面运行后,县财政局将“村财镇管”、“银村直联”、“组账村管”工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常态化推进、长效化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执行不严格、业务操作不严谨、资金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感谢你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财政局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刘发青
联系电话:0562-3213098
枞阳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