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15号提案的答复
方利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处置低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乡村发展的建议”(14-3-1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盘活全县存量资产,推动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整合资产资源,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资源效益,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6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改制企业资产检查
县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改制企业资产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县属国有企业所辖乡镇的改制企业资产进行了实地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针对改制企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整改,真实、完整地摸清我县改制企业资产管理状况,规范和加强企业改制资产产权登记管理。一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台账,及时、准确、动态、全面反映全县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状况,部分未登记入账的资产,国有企业按时登记入账。二是加强资产管理,科学分类,多措并举、有效推进资产盘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三是优化改制企业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压实压细乡镇和国企的管理职责,妥善处置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激发我县闲置资产资源活力动力,提高使用效率。
(二)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我县开展了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工作,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查,截至2023年底,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基本填报结束,完成了对各单位国有资产资源的清查摸底工作,对国有资产下的闲置、危旧房等数据完成了统计汇总。目前,全县房屋3084处,价值约为348235.68万元。其中:闲置的房屋520处,面积约为65.4万平方米,价值约为39447.68万元;危房有114处,面积约为4.38万平方米,价值约为971.92万元。
(三)资产盘活工作
根据《枞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枞阳县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的通知》,2023年以来,我县盘活12项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和12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其中坐落在乡镇的资产14处,多为闲置校舍,包括义津粮站、左光斗纪念馆、华美服饰房屋、牛集职高以及枞阳镇、麒麟镇、金社镇、白柳镇、浮山镇、项铺镇的闲置校舍,盘活方式主要为公开拍租、拍卖。
(四)排除危旧房屋安全隐患
2023年以来,我县排除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共8处,为汤沟供销社新华街化肥库危房、长河粮库两处危房、汤沟新华街原县医药公司危房、汤沟镇仪山供销社三百丈仓库危房、原五福陵园危房、横埠镇左山供销社危房、白柳镇公塥供销社和粮站危房。2024年1月份,商务局会同国资委和县投发集团,对商务系统下属企业房屋进行了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全县国有资产资源确权办证及盘活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资源效益,根据5月16日廖县长主持召开的全县国有资产确权办证及盘活工作推进会要求,计划成立全县国有资产确权办证及盘活工作专班。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全县国有资产确权办证及资产盘活工作。一是应梳尽梳。全面梳理全县国有资产,确保无一遗漏,包括一些传统的房产、土地、基础设施等资产和一些新型的岸线资源、林权、碳汇交易、风光电、充电桩等资产。二是应确尽确。确权是办证的前提,有证资产才能盘活,对于能够盘活的国有资产,应该确权的全部确权。三是应办尽办。资产确权办证的部门要容缺受理,只要相关部门承诺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即可办证。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全部确权。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要区分开来,资产在经营使用过程中消防、环保等事项必须达标。资产确权登记时可以分为尚未使用的资产、正在使用的资产和确权登记后会转换为经营性的资产。四是应交尽交。所有单位必须将本单位国有资产全面梳理上报,不得隐瞒,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五是应评尽评。国有资产确权后需要重新评估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需安排经费,委托第三方对需要评估的资产重新评估。六是应装尽装。国有资产评估完成后,根据国有企业属性和主责主业,由专业机构编制资产注入方案,有序装入县属国有企业。要充分挖掘公益性资产的经济效益和潜在价值,尽量转化为经营性资产。
(二)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持续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有效盘活全县存量资产,推动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长期闲置但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资产,注重引入专业力量有序推进市场化运营。对地处偏僻,商业价值不高的资产,可以助力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对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加快履行竣工验收等程序。对产权不清晰的项目,依法依规厘清产权,尽快完善地籍调查,做到权属清楚、面积准确、界线无争议。根据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有序做好资产价值认定、国有资产转让、债权债务处理、涉诉案件处置、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对项目盘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研究合理解决方案并推动落实。支持社会资本、中介机构、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提前参与项目策划设计、前期论证,开展咨询顾问、方案优化等工作,切实提高盘活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三)科学分类,全面盘活各类资产资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乡镇所属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对行政事业单位不涉及信访诉讼、担保抵押等权属清晰的房屋、土地、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低效闲置资产,积极采用出租、调剂、政府收储、市场化处置等方式进行盘活。对坐落在乡镇的各类闲置资产,如闲置的学校、派出所等,由主管部门限期盘活,限期内不能盘活的,由财政部门收回实行统筹管理。适宜划拨乡镇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划拨到乡镇,由乡镇依法依规盘活处置,用于乡村振兴、招商引资或发展公益事业等事项。
2.企业国有资产(包括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盘活处置。对于国有企业闲置在各乡镇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主要是供销社、粮站、食品站等。一是对具备盘活条件的资产,通过重新评估,以市场化运营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盘活。二是对暂不具备盘活条件的资产,会同资产所在乡镇、主管部门、产权单位加大力度,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盘活。
感谢你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财政局(国资委)
协办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国控集团、县投发集团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潘立滨
联系电话:0562-3257200
枞阳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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